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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合格证书》《综合评价报告单》印发工作结束 6月20日,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合格证书》和《综合评价报告单》印制、发放工作顺利结束。全省共印发学生《综合评价合格证书》18.87余万张,印发学生《综合评价报告单》19.58余万张。《综合评价合格证书》和《综合评价报告单》如实呈现了普通高中学生成长、发展的轨迹,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照,是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学生《综合评价合格证书》和《综合评价报告单》印制、发放的规范、准确、无误,考评办立足省招考办重点工作推进的实际,严密工作程序,抢前管理运作,采取超常措施。一是印制前,对信息数据进行了多项检索、比对,确保了所有考生信息准确、无误。二是与生成印制数据的省考评网数据维护公司和承担印制任务的公司均签订了责任状,保证了印制环节的严格、准确。三是与上述两个公司均进行了印制数据的双向备份,保证了印制的安全、保密。四是全程监印印制工作,保证了印制的严肃、规范。五是发放过程严格履行当面清点的交接手续,保证了发放工作的无误。此项工作的完成,充分“发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为我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奠定了稳健的基础,提供了坚实的保障。